改名的理由有七种,分别为:1. 申请人的姓名有谐音或歧义,容易引起误解; 2. 姓名中含有生僻字,电脑无法输入; 3. 申请人与其祖辈重名; 4. 出家人如僧侣尼姑需要使用法名代替俗名; 5. 夫妻离婚后带小孩,需要改名(这种情况下,孩子跟母亲姓的较多); 6. 在同一单位或班级里重名,为避免混淆需要更改姓名; 7. 特殊情况下需要更改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