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换名字,请问换名字需要手续吗,步骤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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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回答
如果你想改名,需要同时符合三个条件:第一,在理智明晰时提出改名的意愿;第二,提供充分的理由;第三,承担改名后引起的任何民事和法律责任。具体的程序是,向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证窗口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资料,审批通过后即可改名。但要特别注意,改名一定要谨慎,因为它会涉及银行卡、社保、医保、产权证等一系列问题。若处理不好,会产生许多麻烦。具体实施是,未满16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由父母或监护人提供申请报告和证明材料,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并经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已满16周岁的公民要求变更现用姓名的,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提供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及有关证明,并向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请,经县级公安机关审批后办理变更;父母离异后一方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的姓名,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协议后,方能申请办理变更。若父母离异后一方亡故另一方再婚要求变更未成年子女姓名,要遵循以下规定:如果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可自主决定姓名的变更,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未成年人姓名的,必须征得其本人同意;如果未成年人已经十六周岁以上但未满十八周岁,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要求变更其姓名的,应当征得其本人同意;如果未成年人不满十周岁,其父亲和继母,或母亲和继父应当协商一致后决定。如果公民要求增加"曾用名",则这个"曾用名"必须是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