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您想改名字,可以在申请户口时一并递交申请。根据《出生医学证明》上的规定,名字无法随意更改。
具体手续和所需证件如下:
1、申请书(16岁以下的需监护人代为申请);
2、如需改变未成年人的姓氏(因为父母离异等原因),需要提供离婚证明,并取得父、母双方的书面同意;
3、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4、如果您属于机关、团体、学校或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还需要提交单位/学校人事部门的变更证明,在校学生需要提交所在学校的变更证明;
5、如果您没有固定单位,需要由户口所在地的居(村)委会出具证明;
6、申请后,需要通过户籍民警审查,并经所长批准,报上一级公安局批准,才能正式更名,每个人只能更名一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公民改名需要遵循以下规定:
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时,需本人、父母或收养人代为申请;
2、十八周岁及以上的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时,需本人亲自前往。
以上是关于改名的相关信息,希望能帮助您更好地了解相关的规定和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