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规定,如果公民需要变更姓名,需要进行以下操作:1.如果未满十八周岁,需要由本人、父母或者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2.如果十八周岁以上,需要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在提交申请时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本人书面申请;2.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簿;3.能够证明变更理由的原始证明材料;4.单位职工需要获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的准许证明;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以上内容简述,方便大家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