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您需要提交以下文件和证件:1. 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 2.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书面证明; 3. 代表或受托代理机构及受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和企业法人资格证明及受托资格证明; 4. 全体投资人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身份证明。以上内容来源于《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第三条。请注意,企业名称必须首先经过登记主管机关核定才能使用,并且在特定范围内享有专用权。如果您需要申请企业名称预先核准登记,请确保您已准备好上述所需的文件和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