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起名规则及规定(公司命名规则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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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回答
国家对公司命名的规定:

1.公司名称不得含有以下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可能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误解的;外国国家和地区名称,国际组织名称;政党名称、党政军机关名称、群众组织名称、社会团体名称及部队番号;其他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

2.公司名称应使用符合国家规范的汉字,不得使用外国文字、汉语拼音字母和阿拉伯数字。

3.在名称中间使用“国际”字样的,其不能只能作为经营特点的修饰语,并且必须符合行业用语的习惯,例如国际贸易、国际货运代理等。

4.使用自然人姓名作为公司名称的,该自然人必须是公司的投资人或股东。注意,所用投资人姓名与党和或老一辈革命家的姓名相同的,不得使用。

5.以商标作为公司名称,必须提交商标所有权人出具的同意函,以及国家有关部门对该商标的认定证明。

6.使用“中关村”字样的,必须出具“建设中关村科技园区小组办公室”的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