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企业名称登记管理规定》,企业在注册名称时,必须使用所在地的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而市辖区应同时冠以所属设区的市的行政区划名称。如果使用开发区、垦区等区域名称,则必须与行政区划名称连用,不得单独使用。此外,企业名称中的字号应由两个或多个汉字组成。这些规定旨在确保企业名称的准确性和规范化,易于理解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