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广东梅州一家公司提出“阿京腾百”商标注册申请,但因这个商标包含了腾讯、百度、阿里和京东四大互联网巨头的名字,这四家公司联合申诉提出异议。2020年8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不予注册“阿京腾百”商标,因为他们认为这个申请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有损四大互联网企业的市场声誉。据了解,这个商标申请人是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该公司名下共有53件商标,其中45件为“阿京腾百”商标。对于四大互联网巨头名字的存在,该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说:“我们当时并没有注意到和这四家公司有关联。”梅州新都科技实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其法定代表人是周汉坤。不少人调侃说:“注册个商标这么烦躁,咳咳咳!”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规定: 商标申请注册需要有显著的特征,方便识别,并不得与他人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可标记“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商标局做出的不予注册决定,异议方不服可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
这种用四家公司名字混起来命名的取名方式,展示的不是企业的创意和机智,而是缺乏原创性和低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