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学号,姓名,课程号,课程名,成绩)给出该关系模式的主码和范式级别,如果不满足第三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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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户回答
重新优化的内容如下:

1. 学生(学号,姓名,课程号,课程名,成绩)的主码是(学号,课程号)。

2. 根据范式级别判断,该关系模式满足第一范式,因为每一列都是不可分割的。但它不满足第二范式,因为非主键属性(如姓名)只依赖于部分主键(学号),而不是完全依赖于所有主键(学号和课程号)。

3. 要满足第三范式,可以采用以下方案:

- 学生(学号,姓名):主码为学号,其中学号课程名):主码为课程号,其中课程号作为课程表的唯一标识。 - 成绩(学号,课程号,成绩):主码为(学号,课程号),其中(学号,课程号)作为成绩表的唯一标识。

通过这样的设计,满足第二范式的非主键属性(如姓名)完全依赖于主键属性(学号)。同时,满足第三范式的要求,即任何非主属性(如成绩)不依赖于其他非主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