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出生证需要家长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的名字会按照家长填写的名字打印在出生证上。一旦出生证打印签发,任何信息都不能改动,医院没有权力改别人的名字。
出生医学证明包括三联(正页、副页、存根页),三联是一张纸的整体,不能私自裁剪。存根页是签发的医院剪下保存,副页是去上户口时派出所剪下并粘贴在入户申请书上,副页需要派出所保存。
因此,户口本上的名字应以出生证上的名字为准。如果需要更改新生儿的名字,可以拿着出生证到派出所上户口,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申请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成为宝宝的曾用名了。
曾用名是指个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在中国公民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上,应该填写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