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医学证明有三个部分:正页、副页和存根页。这三部分是一张纸的整体,不能私自裁剪。存根页会被医院剪下保存,副页会在上户口时由派出所剪下并粘贴在入户申请书上。副页会被派出所保存。
所以,户口本上的名字应以出生证上的名字为准。如果需要更改新生儿的名字,家长可以带着出生证到派出所进行户口登记,然后在派出所户籍处申请更改名字。出生证上的名字就会成为宝宝的曾用名。
曾用名是指个人在读书和工作期间曾经使用过的名字。中国公民在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上填写的“曾用名”项目,以及户口迁移证上填写的“别名”项目,都应填写为公民过去在户口登记机关申报登记并正式使用过的姓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