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股市上市并非为了更好地发展主业、做大做强公司,而是为了股权增值套现。很多公司股东一到限售股解禁,就迫不及待地减持股份。如果实行全流通制度,唯一受益的是各类原始股东,他们的持股成本可能只有一元甚至更低,上市后就可以直接减持,不需要再等待一年半载。而二级市场投资者则会遭受损失,因为他们不知道原始股东何时会抛售持股以打压股价。
因此,全流通制度不是一个可行的主意,无法保护投资者利益,只会损害投资者利益。至于庄家利用大资金对倒抬高股价的骗局,这是违法行为,投资者遵守规则就可以避免参与恶意炒作。如果明知道是庄家恶意炒作股价,还参与其中并造成亏损,那是自己的责任,不能怨恨他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