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注册公司的起名,有以下要求和注意事项:
1. 公司名称必须以“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字样结尾。
2. 公司名称不能与现有注册公司名称重复或相似。
3. 公司名称必须符合香港公司注册处的指引,包括不得涉及政治、宗教或敏感议题,以及不能包含不当的字眼(如淫秽、攻击性、欺骗性等)。
4. 公司名称必须体现公司业务性质和行业定位,易于公众理解和识别。
5. 公司名称可以包含外文字符,但需同时提供中文译名。
6. 注册公司名称需要经过香港公司注册处的审核和批准。
7. 如果公司名称被批准注册,需在30天内提交公司注册文件和缴纳注册费用。
总之,起名要遵循法律和正规审批程序,同时考虑到公司的品牌形象和定位。建议在起名前多做一些市场调研和命名规划,确保公司名称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