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避免新生儿取名重名的问题,国家规定禁止使用两个字的名字。在办理户口时,必须给孩子起三个或三个以上的字的名字。名字是一个人身份的代号,如果同名的人过多,将给日常工作和生活带来很多麻烦。因此,为了避免重名率过高,不建议使用两个字的名字。这项规定有其合理性:首先,多字名字更方便进行签名,防止笔迹的滥用;其次,多字名字利于宗派中的团结和辨识;第三,同样适用于各民族和宗教,有利于全国统一和团结。这样做可以避免过度多样化和百花齐放,同时也可以减少同姓同名的数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