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儿上户口前,根据规定可以改名字。只要孩子之前没有改过名字,父母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携带户口本、身份证和申请书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就可以为孩子办理改名手续。改名的时间也非常快捷。但是需要注意的是,在三年内不允许再次更改姓名。对于年幼的孩子而言,改名字的手续比较容易。在出生证明上,家长需要填写《出生医学证明》首次签发登记表,新生儿名字按照填写的名字打印。出生证一旦打印签发,任何信息都不可以再更改,医院也没有权力更改别人的名字。出生医学证明共有三联(正、副、存根),整张纸不能随意裁剪,存根页是医院签发的,需要剪下保存,副页由派出所剪下,粘贴在处于入户申请书的出生医学证明副页粘贴处上,随派出所方面保存。因此,户口本上的名字应以出生证上的名字为准。如果您需要更改新生儿的名字,可以携带出生证到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接着,在派出所户话称范温牛籍处,可以进行姓名的更改。出生证上的名字就可以成为孩子的曾用名,填写在户口本的曾用名栏上。这不会影响出生证的使用。需要特别提醒的是,改名字需要慎重,因为它会牵涉到个人的银行卡、社保、医保以及产权证等一系列问题。如果处理不妥当,可能会引起很多麻烦。对于未满16周岁的公民要求更改现用姓名的,需要父母或者监护人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填写申请报告,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并经过派出所审核批准后办理变更。对于已满16周岁的公民要求更改现用姓名的,需要本人填写申请报告,携带居民身份证、户口簿、证书原件和相关证明文件(对于在单位工作的人,需要提供干部履历表或招工表,并被单位核实签章),向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申请并向县级公安机关报批后才能办理更改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