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体的改名流程如下:首先需要写一份更名申请书,然后到街道或单位的证明,再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去填写更名申请表格并加盖户籍专用章,由管片民警和所长签字。接下来还需要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进行公证(如果你超过16周岁),然后再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最后,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改名所需的材料包括:一份本人书面申请书、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以及能够证明变更姓名理由成立的原始证明材料。
法律上的规定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规定,公民变更姓名需要根据以下规定进行办理:(一)未满18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二)18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