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同意更名。更名申请需要提交相关证明,如户籍证明、学校证明、出生证明等。未满16岁者需要由本人或父母、收养人申请,并写出更名申请,同时需要向派出所提交改名申请,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即可更名。年满16岁者需要自己提出更名申请,并提交申请书和更名证明。需到户籍部门填写相关表格,盖章,民警签字,所长签字,并提交户口簿、身份证、照片等资料,支付新户口簿工本费。未满18周岁需要父母或抚养人提出书面申请,经过户籍登记机关核实情况后批准变更。对18周岁以上的公民,原则上不予更改,但如有正当理由,则可以提出书面申请,并需持所在单位的证明同意更名。除此之外,还需要注意根据法定规定办理更名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