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没有犯罪行为,就可以申请改名。18岁以下的人需要父母或者收养人的同意,18岁以上的人则可自己申请。公民有权利使用和改变自己的姓名,其他人不得干涉、盗用或者假冒。如果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犯,可以通过民事诉讼或者行政诉讼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不能因为个别的理由而限制公民更改姓名的权利。公安机关在制定行政规章时,不能只考虑公共行政权力,还需要保证法律体系的一致性。公民更改姓名后,原名字仍可以使用,只需到公安机关开具名字变化的证明即可。公民改名字不会对户籍管理和治安管理造成负面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