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更改姓名的人需要向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提出申请,说明更名的原因,并在当地户籍室办理手续。户口登记机关在必要时可以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如果是未满18岁的人需要更改姓名,则由本人、父母或收养人向户籍机关申请变更登记。而满18岁及以上的人需要自行向户籍机关提出申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17、18条规定,公民有权更改自己的姓名,不得被他人干涉、盗用或冒用。如果公民的姓名权遭到侵害,则有权要求停止侵权、恢复名誉、消除影响并赔礼道歉。更多相关信息可参考百度百科-公民变更姓名。